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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垃圾经热解炉热解后产物有哪些?如何处理?

生活垃圾经热解炉热解后产物有哪些?如何处理?

 

生活垃圾经焚烧等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炉渣、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等。渣是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副产物

云南杨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热解炉系统产品,利用生活垃圾自身3500-5500kJ/kg左右的热值进行高温热解,不添加助燃剂,无明火、无飞灰,热解温度达850-1000℃,垃圾减量可达95-97%。

生活垃圾经热解炉热解后产物有哪些?如何处理?

杨帆环保热解炉系列产品实践应用于各项目中

 

1、炉渣:主要为生活垃圾热解后的残余物,其产生量视垃圾成分而定,其主要成分为氧化锰(MnO)、二氧化硅(SiO2)、氧化钙(CaO)、三氧化二铝(Al2O3)、三氧化二铁(Fe2O3)、废金属,以及少量未燃尽的固化块状有机物(流体凝固)等。


2、飞灰: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粉尘(飞灰)含有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,根据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5-2001)规定:“除尘飞灰按危险废物处理。”

 

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,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后的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、存贮和运输。对于上述固体废弃物采用以下控制措施:

垃圾处理后的炉渣主要是垃圾中的不可燃物,如玻璃、砖瓦、渣土等,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,送到填埋场填埋或制作骨材辅料、透水地砖等进行资源化利用。


云南杨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热解炉系统产品,垃圾热解净化后,炉渣减量达95%-97%,剩余3%-5%残余灰渣,筛选后可作为建筑骨料、路基填充、景观肥料,可一次性无害化处置。炉渣完全满足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6889-2008)。

生活垃圾经热解炉热解后产物有哪些?如何处理?

杨帆环保热解炉产品实践应用于各项目中。生活垃圾经热解处理后,垃圾减量达95%-97%,剩余的3%-5%的残余灰渣


从烟气处理系统中布袋除尘器排出的飞灰,含有微量有害物质,为危险废物。按照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6889-2008)及《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》(GB5085.3-2007)要求,飞灰需进行稳定化处理后送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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